宅基地我公公有两个儿子,均已成家,并…

宅基地我公公有两个儿子,均已成家,并且家里一处宅基地,宅基地上有五间瓦房,是我爷爷那是盖的,那是估价也就两万块钱不到,户主是我公公,2006年我弟弟结婚时我公公给他拿了四万块钱,我们2004年结婚时我公公一分钱也没有拿,所以他觉得对我们不公平就把老宅已亏欠的方式分给我们,当时写有字据,还有两个证人,请问他写的字据在法律上承认吗?如果他反悔可以单方面撤销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