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聚众赌博我朋友因生意上的事,约了另一朋友到一槟榔店里碰面,因经常光顾购买槟榔与茶叶,所以跟店老板也比较熟,到了之后,见朋友还没到,正好店里有人在赌博,然后就旁观了一会,没到5分钟,警察就到了,就将我朋友一起带进派出所了,因为当时要修车,并且要支付供应商的预付款,所以包里面有现金20000元左右。在拘留24小时后,派出所将其转入看守所。其中有部分人在拘留24H后被放出,他们在被审问时,都有表示我朋友没有参与赌博。请问,像这种情形,为何还会被转入看守所?一般会以什么定罪?并需拘留多久?家属是否可以见面?是否可以保释?到目前为止,其家属并未接到任何通知此人已被拘留或是移转?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如何处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