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你好:我是一名装修工…

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你好:我是一名装修工人、我于2002年通过竞标XX区派出所装饰工程、按合同约定、按期、按质的完成了工作、结算总价:425750.24元、已付款:285000元、优惠40000元。几年讨要工钱无果、付XX所长老说没钱、让再等等、所长并说、在他调走之前一定给我结清尾款、结果到2008年6月、市公安系统调整、付XX被调到XX派出所上任、离任时给我打了张“欠条”。共100750.24元、付说让我去中区公安局去要、跑了好多次、连乔XX局长的面都没见上、我无奈之下、诉至中区法院、法院判我胜诉、接下来就是执行、执行庭说他们是平级、不好执行、如今我实在是没办法、下一步不知该怎么走?他们是执法部门、并且打的是“欠条”、被告方法律顾问还说:这执行书对他们是无效的。是平级别。不知法律对这些单位真的是无效吗?请好心人给我指点、下一步我该怎么走。谢谢各位指点。本人叩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