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培训合同有误,是否有效本人由公司…

公司培训合同有误,是否有效本人由公司派往海外培训2个月,出发之前跟公司签订合同,合同上言明“海外培训”,但列出“由公司派出4个月,返回后为公司服务3年,否则支付违约金”。因此合同上的4个月即是错误条款,并可由护照的出入境日期作为证据,请问该合同是否依然有效;或者自然会按照3年的1/2执行?是否需要因此签订新合同,本人可否拒绝签订新合同?另,该合同一式三份,本人手上的合同除本人外无任何人签字,此处是否违规,并会带来什么影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