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解聘十年以上的劳动补偿问题惠州要搞教育强区,有三间幼儿园要合并,其实就是把有编制的员工整合在一起,共48个人,a和b合并到c幼儿园,c幼儿园是96年开办的,教职员工也刚好48人,该园目前生源非常火爆,合并后c园将会解聘二十来个人,解聘对于做满十年以上的,问题1:需要双方协调吗?问题2:离退休还有3到5年或更长,这部份有补偿吗?问题3:对于离退休还有相当长时间的员工,她们也许不愿意拿补偿,更不愿意分流到别处去工作,她们十多年来,工作非常出色,几乎年年获得先进或优秀员工的称号,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雇她们吗?